事项名称 | 出生日期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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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4〕45号、《铜陵市公安局户口办理细则》铜公通〔2009〕217号 |
申请条件 | 1.公安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材料; 2.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变更出生日期的,不予受理; 3.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 |
办理材料 | 当事人个人申请(更正项目、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始户籍档案、有效证明曾经日期错误证件 |
办理流程 | 派出所受理后上报分局、市局审批后办理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办事时限 | 28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562-2682351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