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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投诉举报

事项名称 劳动侵权投诉举报
设定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申请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办理材料

投诉人需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并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办理流程 举报投诉→按照属权限范围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事实不存在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不予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
办理地点 郊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
办事时限 对已立案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 0562-28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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