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新型农民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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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安徽省民生工程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6】1号“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各市、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和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对项目县、项目县对培训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管。 |
申请条件 | 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 |
办理材料 | 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复审 |
办理地点 | 乡镇、办事处农业站、区农林水务局 |
办事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联系电话 | 0562-2896191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