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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设定依据 《关于开展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16〕47号)
申请条件 本市已灵活就业、个人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并承担全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就业援助对象”、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
办理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社保缴费记录卡》原件;

3.农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与复印件;

4.两低人员另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费领取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原件,非户主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5.被征地农民需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缴费满15年凭证;

6.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再次申报只需提供1、4、6项)。

办理流程 在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并公示,报区社保部门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就业局审批。
办理地点 郊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窗口
办事时限 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半年的下一个月。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 0562-289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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