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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事项名称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铜人社〔2010〕295号
申请条件 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
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贫困家庭子女持相关证明)、《就业创业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填写《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
办理流程 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经办窗口对申报培训补贴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每周五集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签发。 对其中符合补贴条件的,在《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就业创业证》个人信息页上加盖“培训补贴已领”字戳
办理地点 郊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综合办
办事时限 采取打卡形式发放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补贴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时间 参训者经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3个月内。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 0562-289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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