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居民身份证

事项名称 换领居民身份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安徽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申请条件

到期或者损坏的居民身份证,变更更正换领的持原身份证办理。

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簿,换领的需要携带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派出所发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事时限 符合条件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40元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62-268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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