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领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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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安徽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申请条件 | 本人持户口簿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对于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没有人像信息的,公安派出所在审核时无法确认的,申领人还需提供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驾驶证,或行政村(社区、单位)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等。 |
办理材料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提供:1.居民户口簿;2.本人的学生证、社保卡、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其中之一)或行政村(社区、单位)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派出所受理→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派出所发证。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办事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30元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562-2682312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