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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室

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区经济分析会等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有关决策和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报送我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与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跟踪、落实和答复上级党政机关的督查督办事项,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四)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反馈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制订督促检查的方案,开展现场督查调研工作。

(六)负责编发《督查督办工作通知》、《督查督办通报》。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62-289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