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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贯彻落实公务员交流制度,人才引进、人员调配相关政策。

(三)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培训,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四)贯彻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五)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七)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八)落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规范劳动、人事用工,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九)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负责区直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62-289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