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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区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的政策措施,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七)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九)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62-2896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