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站群导航 > 政府部门 > 商务局 > 工作职责

商务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内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对内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和经济技术协作的相关措施。

(二)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协调全区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实施,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

(三)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区经济技术协作等工作。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协作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指导帮助全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办理合同、章程审批及其变更、终止等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协助处理外商投诉;参与全区投资环境的整治与创新工作。

(五)负责全区外经贸企业的管理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参与劳务输出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区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七)负责全区商务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62-289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