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风景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铜陵市旅游产业规划,编制大通古镇风景区总体规划,负责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建设,编制单体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方案,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旅游区内行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保障景区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自主经营。

(三)负责风景区内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旅游服务条件,并对区域内的土地、水面和其他自然资源实施统一管理。

(四)协助辖区政府做好风景区内的环境保护、综治维稳、文明创建及景区内的征迁、安置等工作。

(五)承担本级负责的风景区对外宣传、招商引资、旅游资本运作、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融资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负责抓好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政府对管委会及下设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调配、管理、任免和奖惩。

(七)负责风景区景点日常经营和安全维护工作,组织开展景点市场营销推介。

(八)负责旅游风景区沿边岸线整治,协助国家级淡水豚保护区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

(九)以风景区为依托,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景区旅游文化事业。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铜陵大通古镇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下设五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管委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2.草拟管委会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管委会内各部门以管委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

3.负责区委、区政府及管委会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做好与区委、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工作。

4.负责管委会机关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各部门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5.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

6.负责管委会机关人事劳动、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和物资、车辆管理等工作。

7.负责搞好对外联络、接待、会务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8.协助领导做好管委会机关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组织风景区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风景区规划设计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工作。

4.负责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规划设计、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组织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风景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和决算报审工作。

6.负责编制风景区建设资金需求计划。

7.负责风景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在风景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督促协调项目建设。

8.负责规划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旅游发展部

1.负责风景区总体形象设计、策划、定位,组织对外宣传,着力提升大通古镇的文化品牌影响力。

2.制定年度旅游宣传计划,做好项目推广和大型旅游节庆策划及实施工作。

3.研究制定风景区招商引资活动计划,负责风景区新型文化业态的培育和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商务接待工作。

4.做好风景区项目(经营户)的前后服务工作和统计分析工作。

5.负责搜集、整理有关大通历史文化方面的图文、实物、民间口口相传文史资料等,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依据发掘整理的资料编写古镇风景区各景点、商铺、院落等文化遗产碑文、标识、实物说明,编写有关历史传说和故事。

(四)资产财务部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规,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负责管委会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3.负责整合风景区内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协调处置工作,参与各项投资管理。

4.审查或参与拟定重要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并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5.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拓融资渠道,为管委会建立有效的融资渠道。

6.建立疏通和保持与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的良好工作关系,负责本部门对外联络工作。

7.制定资金运筹计划、收益分配和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管委会纳税管理,依法纳税。

8.督促会计人员按时呈报财务报表,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9.遵守管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管委会秘密,维护管委会利益。

(五)景区运营部(挂安全保卫部)

1.负责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

2.负责对风景区票务、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事务进行监管。

3.负责风景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安全措施落实和对外宣传推介。

4.负责与旅行社接洽、游客接待、安排、服务等工作。

5.协助搞好对外宣传、资料收集等工作。

6.协调处理风景区内各单位关系,监测风景区日常运营,承担风景区执法监督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大通古镇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1正2副。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合部,建设部,财务部,监察部。